注冊公司流程和費用(2018年新政策)
- 作者:admin 發表時間:2015/9/1 17:46:12
1、私募基金登記備案的性質
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登記和私募基金備案不屬于行政許可事項。根據《證券投資基金法》、《中央編辦關于私募股權基金管理職責分工的通知》、中國證監會授權以及《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登記和基金備案辦法(試行)》有關規定,由基金業協會負責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登記和私募基金備案,并履行行業自律監管職能。私募基金自律管理以信息披露為核心,以誠實守信為基礎。私募基金管理人承諾對所提供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饦I協會對于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提供的登記備案信息不進行實質性事前審查。投資者進行私募基金投資時須謹慎判斷和識別風險。
2、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
① 私募基金管理人應當向基金業協會履行基金管理人登記手續并申請成為基金業協會會員。
② 私募基金管理人申請登記,應當通過私募基金登記備案系統,如實填報基金管理人基本信息、高級管理人員及其他從業人員基本信息、股東或合伙人基本信息、管理基金基本信息。
③ 私募基金備案材料不完備或不符合規定的,私募基金管理人應當根據基金業協會的要求及時補正。
申請登記期間,登記事項發生重大變化的,私募基金管理人應當及時告知基金業協會并變更申請登記內容。
④ 基金業協會可以采取約談高級管理人員、現場檢查、向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相關專業協會征詢意見等方式對私募基金管理人提供的登記申請材料進行核查。
⑤ 私募基金管理人提供的備案材料完備且符合要求的,基金業協會應當自收齊登記材料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以通過網站公示私募基金管理人基本情況的方式,為私募基金管理人辦結登記手續。網站公示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基本情況包括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名稱、成立時間、登記時間、住所、聯系方式、主要負責人等基本信息以及基本誠信信息。公示信息不構成對私募基金管理人投資管理能力、持續合規情況的認可,不作為基金資產安全的保證。
⑥ 經登記后的私募基金管理人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銷或者被依法宣告破產的,基金業協會應當及時注銷基金管理人登記。
3、私募基金備案的范圍
① 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登記和基金備案辦法(試行)》第二條規定,本辦法所稱私募投資基金(以下簡稱私募基金),系指以非公開方式向合格投資者募集資金設立的投資基金,包括資產由基金管理人或者普通合伙人管理的以投資活動為目的設立的公司或者合伙企業。
② 私募基金、私募證券投資基金、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創業投資基金等管理人應當向基金業協會履行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登記手續,所管理的私募基金應當履行基金備案手續。
③ 私募基金管理人應當在私募基金募集完畢后20個工作日內進行備案,并根據私募基金的主要投資方向注明基金類別,如實填報基金名稱、資本規模、投資者、基金合同等基本信息。公司型基金自聘管理團隊管理基金資產的,該公司型基金在作為基金履行備案手續同時,還需作為基金管理人履行登記手續。
4、人員管理
① 私募基金管理人應當按照規定向基金業協會報送高級管理人員及其他基金從業人員基本信息及變更信息。
② 從事私募基金業務的專業人員應當具備私募基金從業資格。
具備以下條件之一的,可以認定為具有私募基金從業資格:
(一)通過基金業協會組織的私募基金從業資格考試;
(二)最近三年從事投資管理相關業務;
(三)基金業協會認定的其他情形。
③ 私募基金管理人的高級管理人員應當誠實守信,最近三年沒有重大失信記錄,未被中國證監會采取市場禁入措施。前款所稱高級管理人員指私募基金管理人的董事長、總經理、副總經理、執行事務合伙人(委派代表)、合規風控負責人以及實際履行上述職務的其他人員。
④ 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應當事先確認本機構報送的從業人員注冊信息符合《辦法》規定的認定條件,并承擔核實責任。協會將予以進一步核對。如發現注冊信息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的,協會將對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采取相應自律處分措施。涉嫌違法違規的,將移送中國證監會處理。
5、備案時間及要求
① 私募基金管理人應當在每月結束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更新所管理的私募證券投資基金相關信息,包括基金規模、單位凈值、投資者數量等。
② 私募基金管理人應當在每季度結束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更新所管理的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等非證券類私募基金的相關信息,包括認繳規模、實繳規模、投資者數量、主要投資方向等。
③ 私募基金管理人應當于每年度結束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更新私募基金管理人、股東或合伙人、高級管理人員及其他從業人員、所管理的私募基金等基本信息。私募基金管理人應當于每年度四月底之前,通過私募基金登記備案系統填報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年度財務報告。
④ 受托管理享受國家財稅政策扶持的創業投資基金的基金管理人,還應當報送所受托管理創業投資基金投資中小微企業情況及社會經濟貢獻情況等報告。
⑤ 私募基金管理人發生以下重大事項的,應當在10個工作日內向基金業協會報告:
(一)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名稱、高級管理人員發生變更;
(二)私募基金管理人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或者執行事務合伙人發生變更;
(三)私募基金管理人分立或者合并;
(四)私募基金管理人或高級管理人員存在重大違法違規行為;
(五)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銷或者被依法宣告破產;
(六)可能損害投資者利益的其他重大事項。
6、私募基金會員資格和會費
私募基金管理人和私募基金系特別會員,根據《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章程》(經第一次會員大會審議通過)第十二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普通會員有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聯席會員、特別會員有表決權。
同時根據《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會員會費收繳辦法》第一條和第二條的規定,特別會員入會費和會員年費均為兩萬元。 特別會員是否能轉為普通會員目前還沒有明確規定。
7、不登記、備案的法律后果
根據《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登記和基金備案辦法》規定,如果私募基金擬上市企業,就必須去備案,否則無法通過上市途徑退出。
至于不登記、備案是否屬于辦法第三十條第二款規定的情節嚴重,協會是否會根據辦法第三十條第二款第(一)項移交證監會處理,證監會是否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作出相關處罰,目前沒有明確意見。
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登記和基金備案流程
(一)管理人登記流程
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完成登記后,對于尚未成為協會會員的管理人,基金業協會將辦理相應入會手續。如發現以下三種情形之一的,暫緩登記:
1、申請機構的高級管理人員存在《公司法》規定的禁止任職情形的;
2、申請機構、實際控制人、高級管理人員最近3年內受到金融監管機構的行政處罰或正在被立案調查的,或者最近3年內受到工商、稅務部門的重大行政處罰,或者有其他重大失信記錄的,或者被中國證監會采取市場禁入的;
3、申請機構提交的登記信息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的。
(二)私募基金備案流程
私募基金登記備案相關問題解答
一、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登記及基金備案的性質?
答: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登記和私募基金備案不屬于行政許可事項。根據《證券投資基金法》、《中央編辦關于私募股權基金管理職責分工的通知》、中國證監會授權以及《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登記和基金備案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有關規定,由基金業協會負責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登記和私募基金備案,并履行行業自律監管職能。私募基金自律管理以信息披露為核心,以誠實守信為基礎。私募基金管理人承諾對所提供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饦I協會對于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提供的登記備案信息不進行實質性事前審查。投資者進行私募基金投資時須謹慎判斷和識別風險。
二、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登記及基金備案的范圍?
答:私募證券投資基金、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創業投資基金等管理人應當向基金業協會履行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登記手續,所管理的私募基金應當履行基金備案手續。
三、登記備案信息提交后,經多長時間辦理通過?
答:協會在收齊機構的申請材料及書面承諾函后,立即開展登記工作。協會可以采取約談高級管理人員、現場檢查、向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相關專業協會征詢意見等方式對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提供的登記申請材料進行核查。
除暫緩登記情形外,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提供的登記申請材料完備的,協會自收齊登記材料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以通過網站公示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基本情況的方式,為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辦結登記手續,同時相應辦理會員入會手續。
私募基金備案材料完備的,協會自收齊備案材料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以通過網站公示私募基金基本情況的方式,為私募基金辦結備案手續。
四、私募基金登記備案信息是否對外公示?
答:協會將會公示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及私募基金從業人員的基本信息,并接受社會監督。全部公示信息系由經登記的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提供,管理人承諾對所提供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
(1)基金管理人公示。包括基金管理人名稱、注冊地址、成立時間、登記時間、登記編號、企業性質、注冊資本/認繳資本、法定代表人/執行事務合伙人(委派代表)姓名及工作履歷、其他高管人員姓名、具有從業資格的員工人數、機構網址等基本信息。
(2)私募基金公示。包括私募基金名稱、基金編碼、幣種、成立時間、備案時間、基金類型、運作狀態、基金管理人名稱、管理類型、托管人名稱、主要投資領域等基本信息。
(3)從業人員公示。包括從業人員姓名、從業資格證書編號、注冊變更記錄等基本信息。
五、私募基金從業資格的認定標準及從業人員注冊程序?
答: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應當事先確認本機構報送的從業人員注冊信息符合《辦法》規定的認定條件,并承擔核實責任。協會將予以進一步核對。如發現注冊信息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的,協會將對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采取相應自律處分措施。涉嫌違法違規的,將移送中國證監會處理。
六、外資私募基金管理機構是否納入登記備案范圍?
答:境內注冊設立的私募基金管理機構,應當向基金業協會履行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手續。境外注冊設立的私募基金管理機構暫不納入登記范圍。
七、自然人是否能登記為私募基金管理人?
答:根據《證券投資基金法》規定,基金管理人由依法設立的公司或者合伙企業擔任。自然人不能登記為私募基金管理人。
八、實繳資本未到位的機構能否登記為私募基金管理人?
答:私募基金管理機構應當具備適當資本,以能夠支持其基本運營。
九、私募基金是否可以承諾保底保收益?
答:私募基金不得違規承諾保底保收益?;饦I協會正在制定私募基金相關業務規范。
十、私募基金管理機構是否必須履行登記手續?如不登記有何后果?
答:根據《證券投資基金法》和《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登記和基金備案辦法(試行)》的規定,私募基金管理機構應當履行登記手續。否則,不得從事私募投資基金管理業務活動?;饦I協會與中國證監會已建立私募基金登記備案信息共享和定期報告機制。已設立私募基金管理人應當在4月底以前按照《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登記和基金備案辦法(試行)》,到基金業協會完成登記手續。對已登記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基金業協會應提供各項服務;對于未登記的私募基金管理人,中國證監會將采取相應監管措施。
十一、合格投資者的認定標準是什么?
答:目前證監會正在制定合格投資者認定標準。在證監會有關規定出臺之前,協會建議私募基金管理人向符合以下條件的投資者募集資金:
(1)個人投資者的金融資產不低于500萬元人民幣,機構投資者的凈資產不低于1000萬元人民幣;
(2)具備相應的風險識別能力和風險承擔能力;
(3)投資于單只私募基金的金額不低于100萬元人民幣。
十二、沒有管理過基金的機構可否在協會登記?
答:協會優先登記有管理基金經驗的私募投資基金管理機構的申請。對于沒有管理過基金的申請機構,協會除核對其是否如實填報申請材料、申請機構及其實際控制人、高管人員的誠信信息外,還將通過約談高管人員、實地核查等方式進行核查。對于符合以下條件的此類機構,協會予以辦理登記:一是高管人員具有相應的投資管理從業經歷;二是基金管理人具備適當資本,以能夠支持其基本運營;三是機構具備滿足業務運營需要的場所、設施和基本管理制度。